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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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间里有几本不错的介绍青岛的书,对于来旅游提供很多便利,女儿很喜欢手绘青岛的地图,可惜不能带走,老板人很热情,喜欢,下次还会来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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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板很细心,入住前都会打电话耐心的告知位置和路线,在这里有什么问题也都可以随时打电话咨询老板,唯一不好的是打扫不是很及时,三天打扫一次,不过公寓酒店好像很多都是这样子,希望可以改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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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还以为楼下的服务台是公寓的,问过之后才发现不是,办理入住的话直接联系老板就可以了,这个楼上的其他房子我也住过,房间感觉都差不多,不过这家性价比高一点。